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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推进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08-06-12   来源:湖北日报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加强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不断加大环保工作力度,在保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保护也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是,由于我省经济结构偏重,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发展模式尚未根本转变,环境承载能力、环保基础设施和执法能力建设相对滞后,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加强环境保护。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强力推进环境保护,下决心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省委书记罗清泉多次强调,要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和执法能力建设,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省长李鸿忠指出,在环境保护上要做到舍得投入、舍得发展速度、舍得个人“声誉”和“仕途”。当前,全省面临着建设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大机遇,我们要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和环保力度,为建设促进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打下坚实的环境基础。

  加强环境保护必须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着力推进污染减排。一是推进工程减排。以大型火电机组烟气脱硫为重点,大力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化工行业污染治理为重点,大力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二是推进结构减排。在深入开展“小造纸、小水泥、小火电、城市污水”专项治理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小炼铁、小炼钢、小酒精、小柠檬酸、小味精、小印染”等专项治理,坚决淘汰一批重污染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开展清洁生产,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三是推进管理减排。落实企业减排责任,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环保执法,及时处理群众投诉的环境案件,确保实现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着力加强水污染防治,努力破解我省“优于水、忧于水”的难题。一是坚决取缔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二是加强对排放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企业,特别是化工、冶金等重污染行业的监管,防范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长江、汉江等重点流域和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洪湖、梁子湖等重点水域的水污染防治,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四是加快推进世行贷款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实施汉阳六湖连通工程,构建武昌大东湖地区生态水网,启动大东湖江湖连通与湖泊生态修复工程。

  着力推进农村环境保护。要把环境治理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快推进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进程。加强以控制农村面源污染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产养殖污染、土壤污染修复试点、示范,减少农药、化肥、农膜使用,发展生态农业。

  着力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推进武汉城市圈统一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统一环境保护规划与环境功能区划、统一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统一建设环境监测与预警系统,开展环境经济政策试点,逐步建立并完善体现资源环境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政策,推进建立由多元投资主体和多种渠道及手段组成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投融资格局。

  着力建设生态文明。一是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以及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科学确定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四类主体环境功能区。二是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推进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重点控制乱开、滥采矿产资源、水资源等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三是组织开展生态市、县、乡(镇)、村四级联创工作,建设清洁村庄和生态家园。

  加强保护环境必须切实增强执行力。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保护环境的责任,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问题,加大环保投入,落实保障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形成环保工作的强大合力。

  提高环境保护执法能力。要加强环境保护监测、监控和信息传输体系建设,加强环境预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不断创新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促进建立企业保护环境的激励机制和减少污染排放的约束机制。

  全省人民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行动起来,用勤劳智慧的双手,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