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气象局与各市气象局立下“军令状”——签订《气象探测环境现状证书》和《观测环境保护责任书》,以切实提高对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有效落实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
为充分发挥气象台站观测环境现状证书的作用,河北省气象局明确了《现状证书》和《责任书》的签订程序和时间要求。各市气象局接到所属台站《现状证书》后,市气象局主要领导、县(市)气象局和气象台主要领导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签字,回收《现状证书》,并报送省气象局监测网络处。
各级气象台站在签订《现状证书》的同时,还完成了市气象局同县(市)气象局和市气象局观测组所属单位的《责任书》签订工作。
《现状证书》和《责任书》全部复印,在台站公示栏和业务值班室张贴,使各级领导和普通职工都能时刻关注探测环境保护,强化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探测环境保护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