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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东部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在通辽市成立

2008-08-13   来源:通辽日报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8月11日,自治区东部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揭牌仪式在通辽市科尔沁迎宾馆举行。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局长苏青,自治区环保局纪检组长吕慧卿,通辽市委副书记、市长傅铁钢,市政协主席王治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杰,副市长李荣禧,市政协副主席刘广玉等出席揭牌庆典仪式。

  自治区东部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是自治区环保局派出的执法监督机构,主要监督地方对国家和自治区环境政策、法规、标准执行情况;承办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案件的查办工作;承办跨盟市区域和流域重大环境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参与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理的督查工作;承办或参与环境执法稽查工作;督查重点污染源和自治区审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督查区域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环境执法情况;负责跨盟市区域和流域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案件的来访投诉受理和协调工作;核查所属区域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承担自治区环保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吕慧卿在庆典仪式上强调,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探索创新和健全完善充满生机活力、符合督查工作特点的工作方式。要加大对区域环境的调研力度,摸清底数、掌握问题、建档立案,努力为全区环保决策提供高质量的区域环境防治资料,开创区域污染联防联治新局面。要牢固树立起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治的意识,既要独立有效地开展工作,又要充分调动地方环保部门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