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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十项措施剖解农村环境保护难题

2008-08-15   来源:环境保护部网站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是加强农村生产生活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质改善。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和水质监测与管理,科学划分农村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根据农村不同的供水方式采取不同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根据各地特点,合理建设“采水、集水、引水和改水”工程。

  二是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污染治理,大力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因地制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积极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各级财政要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力争达到2010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比2006年提高10%以上的目标。

  三是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防治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

  四是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健康养殖,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科学划分适养区、限养区和禁养区。开展现代农业生态示范建设,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加快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大力支持发展资源节约型农业和生态农业,建设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积极推广“猪-沼-果”、“猪-沼-鱼”等生态农业模式,进一步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加大科技推广力度,加快推进有机农业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化工程。坚决杜绝水库水塘化肥养鱼。积极推广鲢、鳙等滤食性鱼类增殖放流,发挥渔业在污染减排中的作用。

  五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采取技术和工程措施,努力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恢复发展绿肥生产和秸杆还田,鼓励施用农家肥,减少化肥的不合理施用,控制农田养分流失引起的面源污染。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化肥和农药的利用率要提高5%。

  六是积极防治农村土壤污染。继续加强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查清土壤污染现状,开展污染土壤修复试点,研究建立适合我省省情的土壤环境质量监管体系。

  七是以奖促治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的整治。清洁的环境是农民生产生活的基本保障,要以村镇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手段进行集中整治。以奖促治,动用财政手段,对于那些有突出问题的或者是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村镇来进行集中的整治,在整治过程中,有明显转变的应当给予奖励。继续推行以奖代补或以奖促治,推进建设生态示范创建工作。通过建设生态村镇,用以奖代补的办法来强化示范工作。

  八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农村地区的环境监管,完善法规政策,从法制上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九是以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功能为重点,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农村生态环境。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大力开展以村塘、沟渠改造为重点的村庄水系清淤整治工作,为农村居民创造渠清水秀、活水长流的宜居水环境。积极推广节水农业新技术,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农(林)业开发必须搞好水土保持,防止人为水土流失。

  十是积极开展生态县(市、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创建,把生态示范创建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榜样和促进我省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问题解决的重要平台。同时南昌市、赣州市作为国家环境保护部批准的“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市”,应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