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泗水县启动加强奥运期间环境保护行动,依法取缔了98家复新棉加工、塑料颗粒加工、小炼油和小硫磺窑等 “土小”企业。
8月7日,该县依法取缔了泉林镇东城村、西城村、青龙山等地的88家小硫磺窑加工企业。行动中,环保、公安、工商、安监、泉林镇等有关单位等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执法车辆7辆、铲车1辆、洒水车1辆,执法人员对硫磺窑业主进行调查询问和批评教育,对在用硫磺窑洒水浇灭,使用铲车予以强制拆除,并搬运沙石对主窑体进行全面封盖。当日,根据群众举报,该县还组织环保、公安、工商、安监、电力等部门,取缔泉林镇辖区内5家复新棉加工、4家塑料颗粒加工和1家小炼油 “土小”企业,通过强制限电,拆除动力电电源,解除了企业的生产条件。县环保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将加大对“土小”企业的巡查、打击力度,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确保 “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彻底铲除 “土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