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启动5大工程,全力防治农村污染。
饮水安全工程 每年由发改委、水务、环保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依法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制定农村饮用水应急预案。严格控制水源区内各项开发活动,水产养殖和水源周边畜禽养殖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全面解决210万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
污水治理工程 新建农民新村如有城市污水处理厂,需修建污水收集管网;无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应自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力争到2010年,农村地区主要集镇、农民新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超过50%。
垃圾处置工程 因地制宜,逐步解决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十一五”末,全市城镇垃圾处理率达到80%。
废物利用工程 积极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水平,到201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实施生物集中供气试点工程,推广以食用菌为纽带的废物利用模式。
湖泊保护工程 远城区湖泊不得新增排污口,原有排污口逐年实现截流。湖泊周边无法进入市政管网的小区、高校、单位污水,必须处理后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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