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灾害监测小卫星”A、B两颗卫星的成功发射,在中国环境保护史上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为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的环境监测预警支撑体系,完善环境监测、预警、评估、应急救助指挥体系提供了重要平台,在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为我们进一步开展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保障国家环境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环境与灾害监测小卫星”是国家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和抗灾减灾能力发射的专门卫星,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环保和减灾工作的极大重视。环境卫星的发射和应用,将有效改善当前我国环境监测主要采用基于地面布点采样的分析测量方法,缺乏时空上的连续性,难以全面、及时和准确地监测预警生态环境状况及其发展趋势的现状,有利于环保部门进行大范围、快速、动态的生态环境监测及评价,帮助我们迅速准确地获取灾害和环境信息,及时全面掌握我国自然灾害和环境污染的发生、发展与演变过程,为防灾、抗灾、救灾,遏制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提高我国的综合减灾和环境保护能力,为国家环境管理提供重要技术支持,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
环境卫星的发射和应用,是环保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力保障。当前,环境保护工作正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主干线、主战场和大舞台上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要使环境保护工作真正做到为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就必须在更宏观、更全面的高度及时了解和充分把握全国的环境状况和环境质量变化情况,从而在全局和统筹的高度做出科学分析和判断,为党和国家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各级政府的经济社会建设与管理做出正确评估,维护环境安全,推动和促进科学发展。
环境卫星的发射和应用,是环保部门举全局之力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的重要举措。要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并重和同步,推动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就必须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不仅了解环境状况的整体形势,也了解环境问题的重点环节;不仅掌握环境质量的全局状态,也掌握环境质量的动态变化;不仅明了全国总体的环境容量和承载力,也明了每个城市和地区的资源环境禀赋和特色。环境卫星有助于我们对自然灾害、生态破坏、环境污染进行大范围、全天候、全天时的动态监测,对灾害和生态环境的发展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对灾情和环境质量进行快速和科学评估,提高灾害和环境信息的观测、采集、传送和处理能力,为紧急救援、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环境卫星的发射和应用,是环保部门抓好重点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约束性目标,完成“十一五”环保任务的时代需要。扎实推动污染减排,必须加强“三大体系”建设,而“三大体系”建设,离不开先进的环境监测设备。只有全面、科学、及时地掌握各地污染源分布状况、污染物主要种类及排放强度、污染物动态变化等情况,才能更为合理地确定各地污染物削减指标、把握各地污染减排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抓住症结,制定对策,科学评判各地污染减排成效,从而在整体上全面推动这一重点工作的完成,不负党和国家的重托。
环境卫星的发射和应用,是环保部门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内在要求。国务院机构改革,强调了环保部门参与综合决策的重要职责。坚决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这一使命,必然要求环保部门加快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温家宝总理就明确指出要“不断加强环保监管能力建设,要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趋势,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环境与灾害监测小卫星”的发射和应用,为环保部门提高自身参与综合决策的能力提供了重要保障。
科学技术就是生产力。我们要充分利用构建“环境与灾害监测小卫星”的机遇,高层次地建设卫星环境应用系统和国家卫星环境应用中心,进一步提高对我国和周边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的能力,尽早初步形成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为遏制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