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记者从太原市环保局了解到,太原已选定太原火车站等10个大型公共场所,即日起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为让公众了解所处公共场所的环境空气质量,太原市确定10个具有代表性的公共场所作为首批监测试点,这10个受测单位有:太原飞机场、太原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青年宫演艺中心、华联超市桃园店、国贸大酒店、山西大酒店、迎泽宾馆、龙城国际大酒店、金港大酒店。按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相关监测方法和评价标准,初步确定监测项目为一氧化碳、氨、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六项,每季第二个月的中、下旬监测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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