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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处理阳宗海砷污染 政府决定全面实施“三禁”

2008-10-10   来源:人民日报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今年6月以来,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的阳宗海水体中的砷浓度超出饮用水安全标准,从7月8日起,沿湖周边人民群众及相关企业全面停止从中取水作为生活饮用水。目前,卫生部门未发现人畜砷中毒现象。
  阳宗海属珠江水系,蓄水量6.04亿立方米,分属昆明市的宜良县、呈贡县和玉溪市的澄江县。云南省环保局介绍,6月以来,阳宗海水体出现砷浓度超标,导致严重污染,涉及宜良县、呈贡县和澄江县的1个县城自来水厂、4个自然村和4家企业,直接危及26596人的饮水安全。

  今年7月12日至16日,省委书记白恩培、省长秦光荣和分管领导分别就污染问题作了批示。9月12日,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阳宗海水污染情况,决定立即实施“三禁”,即禁止饮用阳宗海的水、禁止在阳宗海内游泳、禁止捕捞阳宗海的水生产品;立即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查处污染企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截断污染源;立即全面启动阳宗海砷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将阳宗海水质恢复到砷浓度值≤0.05毫克/升。

  经过近2个月的排查、研究,云南省环境部门初步查明,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是造成阳宗海水体砷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昆明柏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温泉旅游分公司也存在砷污染隐患。此外,澄江县团山磷化工厂、澄江县阳宗耐火材料厂、云南风鸣磷肥厂、昆明柏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柏联温泉旅游分公司、春城湖畔旅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南澄江阳宗海化工有限公司、宜良县汤池镇邱洪明废油废塑料回收厂等7家企业,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违法行为。

  今后3年,阳宗海水污染治理将成为云南省政府重点督办事项。云南省将尽快修订现行的《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立即制定规范性文件,在阳宗海流域内禁止新建化工、冶金、采选和冶炼项目及利用地下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