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实施“顶格处罚”,公、检、法、监察、环保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今年确定了10家环保法律事务志愿律师事务所,帮助群众进行环境维权。面向社会招聘了40名环保协管员,公开招募了万名绿色环保志愿者,斥资90万元探索建立密码有奖举报制度,目前已经公布奖励 5 期,由此调动了社会各界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积极性,私排、偷排等环保违法现象得到明显遏制。
11月19日,临淄区人民法院对3 名违法排污者因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分别被判以刑事处罚。这是淄博判决的首批环保违法追究刑事案。区法院提供的刑事判决书显示,法定代表人为朱某的淄博章润玺经贸有限公司违反国家规定倾倒有毒废物并造成 17.5亩基本农田严重毁坏;个体户王某将个人承包建设用地租赁给他人用以倾倒、 处置含石油类和挥发酚类物质的危险废物,此污染事故造成损失近百万元;农民张某私自建厂并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造成环境污染损失近 60万元。3人分别于2007年因为违法排污被刑事拘留,临淄区检察院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分别对3名被告提起公诉,临淄区人民法院今年先后予以判决,分别判处3名被告相应罚金和有期徒刑。
淄博市去年对13家违法排污企业进行“顶格处罚”,截至目前已对42名环境违法分子实施了行政处罚或刑事拘留,相应案件正在判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