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昆明市公安局环境保护分局正式挂牌,全国第一支专门的环保警察队伍,也正式亮相。
11月26日,记者从昆明市相关部门得知,昆明市还将设立环保法庭和环保检察处,建立公检法和环保局之间的环境保护执法协调机制。
设“环保警察”源于阳宗海污染
“成立环保公安局,在很大程度上和前段时间的阳宗海污染事件有关。”昨天下午,多名接受晨报记者采访的昆明环保局工作人员这样说。
阳宗海地跨昆明和玉溪两市,是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今年6月,昆明市宜良县环保局检测发现,阳宗海水体中砷含量升高,水质由此前的Ⅱ类急速降为了劣五类。“建立环保警察的想法,最初是9月24日由省政府在阳宗海现场办公会上提出来的。”昨天下午,昆明市环保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对阳宗海污染的执法过程中,环保部门多次遇到阻碍执法、抗拒执法的情况,另外也有执法不严、以罚代刑的情况。
昆明市环保局副局长高志刚向记者指出,成立公安局环保分局,就是要让环境执法“硬”起来,对环境违法者具有极大震慑力。
重点负责环保刑事案件
尽管昆明市公安局环保分局已经正式挂牌,但各项工作仍处于筹备阶段。筹备小组负责人、原宜良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中明向记者介绍说,云南省和昆明市将在今年年底正式下发批文,编制内的正副局长、政委和50-60名公安民警届时将正式上岗。
据王中明介绍,环境保护分局受昆明市公安局与市环保局的双重领导,具有独立的刑事执法权。环境保护分局主要负责昆明市内的环境保护刑事执法工作,打击环境保护方面的违法犯罪;达不到刑事责任的,环保分局将协助属地环保局进行行政执法。
根据昆明市近日出台的《关于建立环境保护执法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昆明市正在建立环保执法公、检、法、环保局四部门协调机制。根据这一意见,昆明市还将在法院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在检察院设立环境保护检察处。
专家:促进环保执法专业化
对此,环保法专家向晨报记者表示,在环境问题愈发突出、环保意识愈发增强的今天,“环保法庭”和“环保警察”的出现体现出环保执法专业化的趋势。
11月26日,武汉大学法学院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环保警察是公安部门将其涉及环境方面的工作独立出来而成立的,不会对环保局产生权利分散。在大的行政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其他部门也不大可能出现类似的机构。
“但设立环保法庭和环保警察不一定适合所有地方。”王树义表示,环保警察是否必要,要根据当地涉及环境案件的数量、各部门的协调和配合等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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