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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保大事记

2008-12-09   来源:京华时报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979年

  9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十一次常委会通过了《环境保护法(试行)》,其中规定:国务院设立环境保护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环境保护局。市、自治州、县、自治县根据需要设立环境保护机构。

  □1982年

  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设立环境保护局。

  □1988年

  一直隶属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领导的环境保护局独立出来,成为国务院直属局,正式更名为国家环境保护局。

  □1998年

  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5年

  11月,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发生爆炸,引发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哈尔滨市停水四天,严重影响了沿江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损失达数亿元。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引咎辞职。

  □2008年

  十一届全国人大正式批准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基础上,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