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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投资莫忘环保

2008-12-15   来源:解放日报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自从中央宣布投入4万亿元提振经济之后,全国各地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投资热情,几十个项目、上百亿元投资集中“出炉”。出手之快,出拳之重,为多年来少见。但有关专家也提醒:扩大投资不等于盲目投资,警惕项目仓促上马,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走重复建设的老路。

  国家在宣布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大举措后明确表示,总额4万亿元的投资将严格防止用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也就是说,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已经成为我国扩大内需政策的明确指向之一。将环保放在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地位,在我国有着深刻的前车之鉴。过去十多年,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城镇化进程加快,给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国家环保部门有关专家透露,生态环境破坏导致的污染,使我国GDP每年损失13%。按照2006年我国GDP20万亿元来计算,每年因生态环境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2.6万亿元,相当于260个太湖流域生态治理的投入,325个白洋淀环境治理的投入,433个塔里木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的投入,是全国每年水土保持投入的1300倍。大量事实一再告诫我们,靠拼资源、拼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方式必须抛弃。

  防止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的死灰复燃,任务也相当艰巨。近期,全国各地都在为招商引资摩拳擦掌,但也有一些地方奉行“拉到篮里就是菜”的原则,任意对投资项目大开绿灯,甚至借救经济之名,把降低环保排污要求作为优惠政策,让此前国家宏观调控下被否定的建设项目、重污染项目及形象工程“复活”。有报道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某市提出将投资300亿元巨资,建设方圆300平方公里的“中华文化标志城”,当时就遭到百余位政协委员反对。而据透露,日前,该项目已重新进入启动建设程序中。像此类已被否决的项目“转身”又盲目上马,最终可能就是一个新的“面子工程”、“烂尾工程”。同样,让一些高污染、高耗能项目成为时下“漏网之鱼”,将来政府为之治理整顿的环保投入,将远远超过它们产生的GDP。

  所幸,各级环保部门已经深刻领会国家政策。在加快审批符合扩大内需要求的建设项目,为拉动内需开辟“绿色通道”的同时,环保部门严把环境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控制高耗能、高污染的建设项目。除了要严禁审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外,环保部门还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