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记者从天津市召开的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天津市将确保实现国家确定的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全面完成两方面污染减排任务,一是完成天津经济发展所需新增排放量的减排指标,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分别削减27500吨和12600吨;二是完成现有污染物减排指标,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分别削减2500吨和1400吨,两项合计确保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净削减1%。同时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83%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大于96%,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保持在56分贝以下。
据介绍,为确保实现污染减排年度目标,天津市及各区县将制定年度减排工作方案,把减排任务与工程项目挂钩,减排指标与经济发展指标挂钩。二氧化硫电力减排项目将督促落实27台燃煤机组烟气脱硫项目,关停3台小火电机组。非电力减排项目以滨海新区、外环线以内区域为重点,督促落实182台10吨/时以上燃煤锅炉高效脱硫除尘技术改造。对逾期未完成烟气脱硫任务的企业,暂停其新、扩、改项目的环评审批。化学需氧量减排重点督促落实21个污水处理厂的新、扩、改建项目,咸阳路、北辰等8个污水处理厂周边排污管网的建设,陈塘庄、杨柳青、东北郊3个热电厂再生水回用工程和北辰、空港加工区2个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的相关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再生水回用率。推动各有关排污单位新、改建污水治理设施,并在化工、制药等重点行业中筛选一批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