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力实施“蓝天行动”,通过安装电子监控设施等新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完成重庆铝制品厂等20户污染企业的环保搬迁,推进实施主城区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检测排气和环保标识管理,确保2009年主城空气质量满足优良天数达到297天,其他区县城区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二是深入推进“碧水行动”,实行水污染防治项目、水质双目标考核制和问责制,加快《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规划项目建设速度,确保2009年全市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6%,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5%;长江、嘉陵江和乌江干流重庆段入境满足Ⅱ类水质时总体满足Ⅱ类水质,长江出境、嘉陵江和乌江入长江断面均满足Ⅱ类水质标准。全市次级河流监测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72%。公共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主城区达到100%,区县城区达到98%,建制镇达到72%,乡村达到65%,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和库区水质安全。
三是大力实施“绿地行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推进实施森林工程,确保国家园林城市创建通过验收,2009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
四是扎实推进“宁静行动”,强化环境噪声专项整治,2009年新建环境噪声达标区40平方公里,确保各区县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不超过56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不超过68分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