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为了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促进污染减排工作,贵州相关部门近日做出规定,涉及污染减排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群众关心的环节要及时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记者从贵州省环保局了解到,贵州“十一五”污染物削减任务的将近80%必须在明后两年完成,污染减排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为此,贵州省相关部门做出“三公开”规定,经过上级核查的各市(州、地)年度污染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要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开;各市(州、地)环境质量要定期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开;涉及污染减排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群众关心的环节要及时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
同时,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要与评价地区经济发展成效挂钩,与地方政府领导班子的政绩和评优挂钩,与项目审批挂钩。
据介绍,污染减排工作中,贵州将通过加快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强化污染监督管理、落实各项污染减排保障措施、强化行政制约,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污染减排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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