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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共开展海洋环保执法20245次

2009-02-17   来源:新华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2月16日,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16日介绍,2008年国家海洋局拓展海洋环境保护执法领域,共开展各类海洋倾废、海洋工程环保和生态保护专项执法20245次,发现违法行为722起,作出行政处罚543件。  

  孙志辉当天在全国海洋厅局长会议上说,2008年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国家海洋局以《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等规章的制定发布为契机,严格执行海洋工程环评报告书核准和海岸工程审核制度,切实贯彻落实污染减排措施,促进工程项目的环境优化。加强了海洋倾废管理工作,初步建立起海洋环保工作服从服务于宏观调控的新机制,取得了一举多赢的效果。全力做好奥运会通讯保障工作,奥运期间派出海监船舶44艘次,累计航程近10万海里,对40余条海底光缆进行了专项执法维护。  

  孙志辉说,2008年海洋环保应急响应能力进一步提高,加强对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和海洋倾倒区的监管,国家海洋局和山东、青岛、江苏、上海、福建、广西等地政府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成功处置了黄海浒苔灾害和广西涠洲岛油污事件。继续推进海洋环保工作领域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制定并实施《渤海环境立体监测与动态评价专项》,积极拓展海气二氧化碳交换通量等监测工作,全面完成全国海洋9大类22分项监测工作。全面深化海洋生态监控区工作,实施分区分类的海洋生态调控措施,山东、江苏、浙江、福建等地区还新建了一批国家和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6个省份出台了海洋环境保护地方法规或规章。  

  孙志辉介绍,在海洋行政执法方面,继续完善海洋行政执法制度,编制完成了海监发展战略规划,规范了执法工作机制,确立了海洋行政执法工作的新格局。继续加强对涉外海洋科研活动的管理,强化七部委联合会审制度,受理审批了9项涉外海洋科研项目。加大海域使用执法力度,共对26451个填海和养殖用海项目实施了54637次检查,发现违法行为2048起,作出行政处罚124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