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政府通告,自2月1日起,上海市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杂环类农药、电镀、羽绒、合成革与人造革、发酵类制药、化学合成类制药、提取类制药、中药类制药、生物工程类制药、混装制剂类制药和制糖等12个工业行业项目,向环境水体直接排放的水污染物,执行已公布的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记者了解到,此举的实施,将改善本市以及周边城市的水环境质量,尤其将减少对太湖流域的污染排放。
据了解,特别排放限值标准重点加强了12个行业的总氮、总磷和COD(化学需氧量)等污染物的控制要求,将有利于促使上述工业行业向水污染治理设施完备的开发区集中,限制其在未纳管区域发展,引导产业结构调整、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改善上海市水环境质量。
实行排放限值,对太湖流域的水环境保护非常有利。上海市地处太湖流域下游,淀山湖是上海市太湖流域治理范围内最重要的水体。近年来采取了严格控制沿湖纵深5公里陆域内的建设项目、加强周边污染源监管、加快环湖地区污水厂网建设及截污纳管、取缔网箱养殖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淀山湖周边的上海青浦区与江苏昆山市等地均属于太湖流域特别排放限值实施范围,自2008年9月1日起统一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进一步加大了淀山湖及黄浦江上游水源地的环保力度,将为上海市饮用水安全和淀山湖水环境保护发挥积极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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