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从四川省环保局获悉,今年2月四川省开展长江环保执法行动以来,成都、攀枝花、宜宾、泸州等16个市(州)对长江干流及一级支流的雅砻江、大渡河、岷江、沱江、嘉陵江等流域排污口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5个出川断面28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截至目前,全省环保部门共检查排污口660个,对16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5个出川断面水质和长江干流及一级支流沿岸排污口排放的COD、氨氮及重金属等污染物进行了监测。环保部对我省的专项行动进行了督查,并抽查了我省长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沿线25个县(市、区)的排污口9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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