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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船舶污染事故预案港口增至七个

2009-03-25   来源:江苏法制日报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近日,扬州建立《长江水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填补了该市在长江水域突发污染事故应急方面的空白。目前,江苏省已有7个港口建立了预案。

  据了解,长江江苏段有危险货物码头170多座,每天有300多艘危险品船舶航行及作业,30多万吨危险货物通过,船舶发生事故导致水域遭受污染的潜在风险较大。长江江苏段还是国家南水北调工程东线引水口,是江苏沿江八市的主要饮用水和工农业水源地,有主要饮用水取水口68个,承担着沿江地区90%以上饮用水的供水。

  《长江水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有助于海事部门在长江水域发生船舶污染损害事故时,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最快速、最有效地处理船舶污染事故,最大限度地保护长江水域生态和环境资源,减轻或消除船舶、浮动设施和相关油类及化学品作业造成的污染损害。目前江苏沿海各港建立此预案的还有连云港港、南京港、镇江港、泰州港、张家港港、南通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