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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拟立法控尾气 车辆按环保标识分区域限行

2009-03-26   来源:贵州商报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3月25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视察了该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情况。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了有效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贵阳市考虑采用环保分类管理的方式,实行区域限行,整治汽车冒黑烟。

  汽车冒黑烟污染大气

  据贵阳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贵阳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近40万辆,由于该市特有的地形地貌、气象条件和建筑密度过大等原因,机动车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等污染物,逐渐成为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城市的大气污染由原来的煤烟型污染向煤烟和汽车排气复合型污染转化,机动车尾气污染对城市居民身体健康的危害不可忽视。

  该负责人说,该市机动车增长速度非常快,而增加的车辆大部份属经济型家用车,车型档次不高。且城市内的运输车辆柴油车较多,超载、超限的情况较为普遍,加之管理工作薄弱,在贵阳这样一个道路交通环境较差的高海拔地区行驶,冒黑烟的情况较突出。

  环保标识拟分三种颜色

  贵阳市交警支队去年6月和12月分别在该市进行了两次汽车尾气抽检。两次抽检分别检测了1643辆和1596辆汽车,合格率分别为92.5%以及81.8%。

  贵阳市交警支队建议,严格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管理。根据机动车排放污染情况加大机动车通行管制力度,按照环保部门检测和抽检的排放指数,制定机动车排放等级标识,对参检机动车检测情况由环保部门制定核发绿、黄、红三种检验标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排放等级划定行驶线路和行驶时间,一类排放等级达到国III排放标准的车辆可进入中心环线内,二类排放等级车辆达到国Il排放标准的限制在中心环线以外,三类排放等级车辆限制在夜间零时至次日6时这个时段进行,或直接禁止进入市区。

  法规有望明年出台

  贵阳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今年,要在贵阳市全面实施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年度集中检测制度;用2-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和完善该市在用机动车检查/维护制度及运行机制;建立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标志发放、网络传输、执法抽测、维修治理和淘汰报废的监督管理体系。

  他说,今年,该局将根据贵阳市法制办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调研,力争在2010年出台该市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通过立法来明确机动车数量调控、区域限行、环保标志发放等工作措施,从而实现源头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