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淄博市区环保部门联合追查硫胺废水

2009-04-10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为确保硫胺废水不私拉乱排,近日,淄博市环境监察支队监理二科与张店环保分局化工区环境监察大队联合对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硫胺废水外销情况进行了追踪监察,并依法对张店化肥厂、淄博绿丰肥料有限公司、张店新华工贸化肥厂3家指定接收企业提出要求,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自身查找不足,提前解决问题,保证硫胺废水只用于自身企业的生产加工,不得再次转销给其他单位。

  据悉,齐鲁石化公司周边用来熬制硫胺的废水,部分来自于新华制药公司。近一段时间以来,因齐鲁石化公司停止了给周围的其他企业供气,致使附近硫胺熬制企业被迫停产。为查清在不能转销的情况下,3家指定企业能否及时将每天拉来的废水全部“消化”,不能及时“消化”时,是否有足够大的储存池,是否存在偷排偷放行为等情况,环保执法人员在新华制药公司有关人员的配合下,根据新华制药公司分配的废水量指标,分别从生产能力、生产状态、储存能力等方面进行了监察和分析。从现场检查情况看,未发现企业有偷排偷放行为,但根据环保部门掌握的情况,有个别企业存在“转销”的情况。
  
  为预防企业日后因储存能力不足等原因偷排偷放,环保部门对上述3家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严禁转移给没有相关处理资质的第三方处理,严禁将废硫酸氨水私拉乱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