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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今年将采取5项措施防治污染

2009-04-30   来源:内蒙古日报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4月29日,来自呼和浩特市环保局的信息显示,首府已建立起全防全控的环境污染防治体系,今年将采取5项措施防治污染。
  抓好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开展典型乡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坚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与报告制度,每年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进行全面评估,保证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

  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工程,加大分散锅炉拆并力度,要求使用超过20年的锅炉必须予以更新,非麻石类除尘器超过10年的必须更换,对现有除尘器进行升级、改造,淘汰落后除尘设备,推行脱硫技术,0.7MW以下的锅炉、茶浴炉必须使用清洁能源。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合格证制度,以黄色和绿色标志实行环保标志统一管理。

  加强工业污染源防治。严格限制“两高一资”项目,把产污强度纳入新建项目环境前置审查范围,提高环境准入门槛,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加大污染控制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实现噪声稳定达标。出台《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办法》,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

  建立环境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和信息公开等措施作为污染防治的根本手段,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防治上寻求突破。修订《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实行长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