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省环保局在火电、冶金、焦化、煤炭等重污染行业中,筛选了20家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如果这些企业能全面达到环保要求,那么全省的污染防治水平将再上一个新台阶。
据了解,这20家企业是: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太原煤气化(集团)有限公司、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山西美锦煤焦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国电电力大同第二发电厂、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矿、三矿)、格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阳光发电厂、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天脊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泰集团公司、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中阳钢铁有限公司、山西兰花无烟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唐阳城国际发电有限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山西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神头二电厂、山西阳光焦化集团。
2009年11月30日前,这些企业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要达100%,火电厂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生产废水不外排。钢铁企业烧结机烟气脱硫效率达60%以上,煤炭企业生产废水利用率80%,化工企业生产废水不外排。焦化企业要完善污染防治设施,保证稳定运行,做到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