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多月前,江苏省盐城市标新化工厂偷排污水,导致盐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污染而不得不大面积停水。事后,经多方调查了解,威胁盐城水源安全的化工企业共有34家,肇事者标新化工厂几年前曾因偷排污水受过重罚,但为了眼前利益,他们不思改进,污水照排不误,终于酿成大祸。
痛定思痛,盐城市政府做出决定:要求在4月25日前,拆除水源地周围全部34家化工企业,以确保饮水安全。
为了整个盐城的饮水安全,盐都区不得不弃卒保车、壮士断腕,这既是迫于情势无可奈何的选择,更是防治污染人人有责精神的具体体现。
不可否认,盐城市壮士断腕的断然措施暂时可保证本地的水源安全,对其他地区的铁腕治污也具有一定示范、促进作用。但两个月内拆除34家企业,不说就业压力,单单是搬迁建设一项,就不知道要花费多少?况且一个人只有两只手腕,今天断一只,明天断一只,等到第三天就没得断了。解决污染问题不在壮士断腕的悲壮,而在平时的防微杜渐,在及时铲除污染存在的土壤。
让民众难以理解的是,盐城市拆除34家污染企业这么大的“纠错行动”,竟然没有对相关官员追究责任。当初这些污染企业、祸害项目都是由谁引进或者由谁批准立项的?他们做过可行性调查没有?谁都知道,污染企业之所以被引进往往是个别官员扭曲的政绩观和利益驱使所致;污染企业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往往是相关管理部门包庇纵容所致。
如果不彻底清算那些“打着发展旗号,大肆包庇扶持污染企业的地方官员”,今天的壮士断腕除了造成一点点的媒体轰动效应外,恐怕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唯有实实在在落实“谁引进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的污染责任追究制度,才能从源头上杜绝污染,根除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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