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提高审核报告质量,加强审核咨询单位的管理,对审核单位资质实行行业管理,对审核报告进行严格审查,开展审核优秀报告评比,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咨询机构进行通报,并给予暂停业务整改、取消资质等处罚。
二是进一步加大审核工作力度,在对“双超”、“双有”企业开展审核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的要求,将没有完成总量减排任务的企业以及排污量大对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纳入审核名单,扩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
三是结合全市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需要,确定以化工、医药行业为今年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行业,在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等51家企业中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