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5月19日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江苏省有望立法综合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
根据江苏省环保厅的调研,江苏省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尚处在起步阶段,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相当一部分企业存在漏报瞒报,固体废弃物产生底数不清,部分固体废弃物没有纳入管理范畴;规划确定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任务尚未完成,已建成投运的设施总体建设水平偏低、布局失衡;企业破产搬迁后遗留危险废物污染土地,影响后续开发等问题。
近两年,江苏省连续关闭了4400多家小化工生产企业,化工企业土壤和地下水的修复问题比较突出。《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特别提出,化工企业搬迁不能一搬了之,对原址土壤或者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应当进行环境修复。环境监测、评估等费用由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和造成污染的单位承担。针对危险废物危害大,污染后果严重,草案就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日常管理情况记录、危险废物转移等环节作出了具体规范。草案要求加强实验室废弃物的环境管理,对大专院校实验室废物的收集、处置等做出了明确规定,防止发生污染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