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全国上下都在保增长、扩内需的大背景下,各级环保部门尤其要坚持原则,保证各项节能减排措施的落实。特别是要对那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建设项目设置防火墙,把不能审批的及需要严格控制的项目,包括“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看成是一条高压线,不能碰更不能越线。
在现实中,人们不难发现,一些地方的环保高压线就是不带电。君不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依然在顶风上马;私设暗管偷排漏排的企业还在一些地方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弄虚作假、污染环境的违法者也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事实上,触犯环境法律的人多,但触电的人却很少。
笔者以为,这些地区的环保高压线之所以不带电,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几种:一是“电厂”不发电。这些地区的地方保护主义往往比较严重,致使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管力度薄弱,大多数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事件,不得不靠上一级环保部门来解决。二是“输电线路”不通畅。笔者曾听到一位基层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说过,他们有3个不敢查:对开发区不敢查,对重点保护企业不敢查,领导不点头的不敢查。有了这么多的约束,当地环保部门还如何对这些排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三是“变压器”输电不规范。在一些地区,受到种种条件的限制,当地环保部门往往不能独立办案,有些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的处理受到了来自地方政府行政命令的影响,导致同样的违法行为出现不同的处理结果。事实上,这些地区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的处理上,往往是立案的多,处罚的少;通知上的处罚数额大,实际执行的数额小。正是这种执法不公的现象保护了少数企业的既得利益,使得“少数人受益,多数人受害,环境损失最终由社会埋单”的现象屡屡出现。
高压线因为其有强大的电流而让人生畏,不敢靠近。可一旦高压线不带电,就变成了普通的线路,成了聋子的耳朵,纯粹是个摆设。在环境执法中,要是容忍这种有法不依现象的存在,就会使环境法律法规形同虚设,这比没有这些法律法规更加可怕。因此,我们要以环境法律法规为准绳,保障和弘扬环保正义,使各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和严厉惩处。否则,我们的生存环境将得不到有效保护,百姓不能安居乐业,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建设也会受到影响。
让环保高压线带电,是保护环境、维护民生的重要课题,急需加以解决。高压线有电了,各级政府就能自觉地以人为本,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的落后观念,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与此同时,广大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也会义不容辞地履行好包括环境责任在内的社会责任。毕竟,我们发展经济的目的,归根结底是要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总之,宁愿减少一点GDP的增长,也不能触碰环保这条高压线。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更高层面上加快科学发展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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