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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严防陆域污染源破坏海洋生态环境

2009-05-25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5月24日,美丽的海洋风光是青岛最漂亮的一张名片。近年来,青岛市通过提高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关停重点污染企业、强化污染物的资源化再利用等一系列严格措施,对防止陆域污染源破坏海洋环境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记者从青岛市环保局获悉,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半岛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青岛市所有的二级污水处理厂均应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B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较之前大幅提高。青岛市有关区(市)政府目前正在加紧进行部分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工程,在2010年底前,青岛地区所有二级污水处理厂将全部按照新的要求达标排放。

  2007年以来,青岛市还先后关停化工企业2家,印染企业3家,草浆造纸生产线1条。通过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措施,青岛市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相比2005年下降了47.4%。

  此外,青岛市还强化了污染物的资源化再利用,重点治理工业废弃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近年来,青岛市已经逐步消除了红星化工厂的铬渣污染和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白泥污染对胶州湾海洋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截至目前,红星化工厂的21万吨堆存的铬渣已全部得到资源化利用,占全国铬渣处置量的85%;渗滤液已处理7000余吨,实现了零排放。青岛市还积极推进白泥的资源化利用,有效解决了电厂脱硫和碱厂白泥治理两个难题,建立了企业间的生态循环链,有力推进了海洋环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