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已决定在省内率先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蓝星化工等十余家企业成为投保的首批企业。
环境污染责任险,是在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污染事故进入相对多发期的大背景下产生的。这一险种类似于车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投保企业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保险公司将派员现场勘查,认定责任后向受到损害的第三者进行赔偿。从市环保局了解的情况看,环境污染责任险受到了广大企业的普遍欢迎,不少企业正与人保财险进行投保洽谈。
为修复生态专设“清污费”,成为环境污染责任险的一大亮点。也就是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保险公司除向受害群众赔偿外,还要负责为污染事故支出的合理的、必要的清污费用进行赔偿,这为污染后的生态修复提供了资金保障。
推出环境污染责任险,将使多方从中受惠。保险公司通过开辟业务新领域,可以取得更好经营业绩;投保企业利用责任保险机制,可以抵御污染事故带来的经营风险;因环境污染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群众,可及时获得经济赔偿。环境污染责任险,彻底解决了部分企业在污染事故后无力赔偿的难题,对于政府来讲,有效避免了“个别企业污染,公共财政买单”的现象出现。
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并不代表企业可在发生污染事件时免责。对于这些投保企业,环保部门在执法监督时将一视同仁,督促企业不断提高事故预防能力,以最大限度遏制污染事故发生。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环保部门将在查清事实后依法作出处理。
目前,环境污染责任险的试点范围限于六个行业领域,即易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储存运输危化品的企业、危险废物处置的企业、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工业园区。一旦条件成熟,环境污染责任险将在全市环保重点监管企业全面推行。为推动环境责任险试点顺利开展,我市将对投保企业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在投保企业申请当地污染防治基金时,环保部门将予以优先考虑。同时,企业可在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等级评定中获得加分,这将使企业更易获得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