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老旧汽车淘汰更新力度,上海市有关部门将于8月1日起把高污染车辆的限行范围由内环线扩大至中环线,而限行时间也从原来的7:00-20:00扩大到全天候、全路段限行。
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张新生透露,按照该政策规定,从今年8月1日起,上海中环(含)以内的高架及地面道路将对未达国I标准的高污染车辆实行全天候、全路段限行。
此外,经国务院批准,上海的新车登记上牌也将先于国家提前实施国IV排放标准,即从今年11月1日起,上海所有新购置的轻型汽油车(最大总质量≤3500公斤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以及采用重型压燃式发动机和重型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即柴油和天然气发动机)的公交、环卫、邮政、市政建设车辆如果未能达到机动车国IV排放标准,将不得登记上牌。
这是继本市1999年提前实施国I标准,2003年提前实施国II标准,2007年起在公交、出租行业提前实施国III标准基础上又一从新车源头控制污染的重要举措。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口机动车的排放也将纳入国家环保部的车型型式核准公告范围,因此达到欧IV标准的外国进口机动车届时也必须向本市环保部门进行车型国IV标准达标核准申请,核准公告发布后方可申请上牌。
汽车单车污染物排放将进一步降低50%左右,重型汽车单车排放可进一步降低30%左右,颗粒物排放更可降低80%以上,对全市的机动车污染减排可起到积极的作用,环境效益将进一步显现。新标准实施后,本市新车排放标准将与欧盟的现行执行标准(欧V)进一步缩小差距,即从1999年实施时的相差7年缩短到相差3年。
为保证国IV标准的顺利实施,本市将于今年9月和10月分别实施《车用柴油》和《车用汽油》地方标准,也就是说,在11月1日本市机动车国IV新标准提前实施前,成品油销售企业将提前1-2个月向全市供应符合国IV新车要求的车用汽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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