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记者五日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获悉,该省人大对淡水河污染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已定于下半年安排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淡水河污染治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同时把人大代表“关于跟踪督办淡水河综合整治的建议”列为重点建议督办项目,双管齐下,力促淡水河整治工作强势推进。
广东省政府也已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议程,日前已派出调研组先后检查了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河河道施工现场、惠阳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淡水河上洋断面(深圳、惠州交界断面),坪山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现场和深圳东部电镀工业城等有关项目和工程。调研组了解到,惠州、深圳两市各负其责,正在稳步推进淡水河污染整治,同时严格环保准入。惠州市去年因不符合环保要求否决淡水河流域建设项目六十三宗,否决率达百分之十一点九;今年一至三月否决十三宗,否决率百分之九点五。
深圳市从实施淡水河流域区域限批至今否决建设项目三十一宗,审批量比限批前同期(二00五年九月至二00七年六月)下降百分之八十五。深圳市还加强了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在流域内,深圳市已建成五座、日处理能力三十七点五万吨的污水处理设施,在建的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达七十六万吨。目前,淡水河水质已有所改善。监测结果显示,去年,深圳境内的龙岗河水质综合污染指数下降了百分之三十九点七。惠州境内淡水河与西枝江汇合处紫溪断面水质也有较大改善。
广东决定,二0一0年底前,淡水河流域内各镇必须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使用,流域内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百分之六十五以上。同时将淡水河污染整治任务和交接断面水质达标情况纳入流域各级政府任期环保目标责任制,按年度进行评估与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考核不达标或督办任务未完成的,通报批评。省环保局将会同监察厅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向省人大和省政府报告任务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