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继2008年农村环保专项资金设立后,近日10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已陆续下达各地,将有1200多个环境问题突出的村庄得到治理,170多个生态示范创建村镇得到奖励,900万群众直接受益。
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对“以奖促治”政策进行了全面部署。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09年10亿元专项资金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公开透明、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的原则,重点支持位于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区域以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问题突出的村庄。
据悉,10亿元专项资金中,约9.2亿元用以支持1200多个环境问题突出的村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其中,近70%的村庄位于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区域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范围内;约0.8亿元用以支持170多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级生态村开展生态示范建设,将有超过900万群众直接受益,带动各地农村环保投资近15亿元。
2009年专项资金安排过程中,通过科学布局、上下联动,与地方财政资金协同配合,对探索农村环保新道路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实践:通过支持湖北、湖南两省“两型”社会试点地区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动当地“两型”社会建设;通过支持洱海周边村庄分散养殖及生活污染治理难题开展集中整治,将大大削减入湖污染负荷;通过支持辽宁省大伙房水库连片村庄整治项目,探索水源地周边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共建共享模式;通过支持宁夏移民新村综合整治项目,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类似地区的生态移民工作探索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