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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为何不是餐馆开业前提

2009-08-05   来源:武汉晚报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我们楼下的餐馆是拿着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开张的,但他们却没有环保部门的许可。难道居民楼下开餐馆的审批前置条件中没有环保这一重要部分?”昨日,青山118街85门的居民们如此质疑。

  8月4日,相关职能部门就此作答。

  青山卫生局表示,他们是依据食品卫生的相关法规给这家餐馆发放的卫生许可证。但如果发证前,他们知道群众对这里开餐馆有异议,他们是不会轻易发证的。

  青山工商局解释,有卫生许可证,是他们给这家餐馆发照的前置条件。而这家餐馆是否得到环保部门许可,并非工商发照的前置条件。

  武汉市环保局法规监督处处长刘文洁就此指出,国务院出台的相关法规明文规定,当企业项目涉及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因素时,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工商部门才能为其发放证照。针对这家餐馆情况,青山环保已依据相关法规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餐馆逾期不申请复议,不向法院起诉,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环保部门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日前,本报接到这栋居民楼居民的投诉信,居民们一致反映,楼下新开张的餐馆油烟、噪声严重扰民。本报报道后,引来广大读者热议,纷纷指责楼下餐馆只顾自己利益,侵害了楼上居民的正常生活。

  据透露,为让楼上居民住得安心,《武汉餐饮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已起草并递交政府有关部门,正争取尽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