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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就《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向社会征求意见

2009-09-11   来源:中国环境报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工信部日前发布了《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专家指出,此次“征求意见稿”具有很强的指向性,主要为了控制新增产能,而且提出了具体措施,量化了指标,并做出了硬性规定。

  在项目投资和生产布局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新型干法水泥比例已经高于70%的省份,每年新增水泥总量应控制在本省上年水泥总产量的10%以内。水泥熟料年产能低于人均1000千克的省份,新建水泥熟料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等量淘汰”的原则核准。水泥熟料年产能超过人均1000千克的省份,必须停止核准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

  据统计,今年前7月,全国完成水泥投资881.63亿元,同比增长66%。据中国水泥网的统计,预计在今年年底之前还将有100条左右的生产线投产,准备在2010年开工的生产线约有200条。专家指出,按“征求意见稿”的标准核算,需要进行产能限制的区域主要集中在华东华南及部分热点投资区域,这对于行业整体结构调整,抑制过量产能投放具有积极作用。

  “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新建生产线必须有可供开采30年以上的矿山资源保证,单线建设规模必须达到或超过日产5000吨级水泥熟料;人口密度小于100人/平方公里的边远省份可适度考虑单线建设规模日产2000吨级水泥熟料。“征求意见稿”将以往的新建规模必须达到4000吨级的标准提高到5000吨级,将进一步限制低水平的重复建设。

  “征求意见稿”还对环保、技术改造、生产工艺等具体指标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