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环境新闻发布机制,形成全市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环境新闻宣传体系。
“意见”指出,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不断增强环境新闻宣传舆论引导能力。要紧紧围绕环保“四大行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筹城乡环境保护、环境专项行动等全市环保中心工作,不断加大环境新闻宣传力度。
“意见”强调,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环境新闻发布机制,形成全市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环境新闻宣传体系。要不断拓宽环境新闻宣传工作领域和扩大宣传范围,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采访、开展互动交流等形式加强环境新闻宣传。
“意见”要求,要拓展环境信息发布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继续推进“环境圆桌对话”活动,积极探索公众参与环保的有效机制,引导公众依法、理性、有序参加环境保护。要加强各级环境宣教部门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组织协调、宣传教育和策划活动能力,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机构建设,理顺体制机制,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正、业务能力强的环境宣传教育队伍。要加大环境宣传教育经费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用于环境宣传教育,保障各级环境宣教部门拥有相应的设施、设备,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教育培训电子化和宣教手段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