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环保局副局长陈宗团在接听厦门市长专线电话时透露,2010年1月起,厦门拟推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无环保标志汽车禁止在厦门市区行驶。
陈宗团说,尾气排放合格的低排放车辆贴绿色标志,高排放的贴黄色标志。对黄标车辆将实施每半年一次的排气污染监测,加大对其路检、抽检力度;无环保标志的汽车禁止在厦门市区行驶。厦门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将配合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不同标志限制车辆行驶路段和时段,并根据城市空气质量情况作出临时性限制措施。
据介绍,厦门市环保局还积极筹建“机动车污染防治信息监督管理系统”,对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和维修治理企业进行自动化监督管理。以后,每辆车都有专门的环保方面的档案,可以实时监控它的排气检测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