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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松花江治污若未按期完成将追究当地主要领导干部责任

2009-10-15   来源:新华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0月13日,为确保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在今年底前完成,吉林省日前决定对地方政府建设规划项目情况实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为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能按期完工的县市,要追究当地政府和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在衡量地方“一把手”政绩的吉林省“发展杯”竞赛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并从2010年起对该地区新上涉水建设项目实行环保区域限批。

  据了解,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要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涉及的77个项目要提前一年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建成。目前吉林省已完成77个工业污染治理和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中的45个,其余32个项目在建。

  为保证项目进度,吉林省政府责成省环保厅会同有关部门,成立松花江规划重点项目督查组,将进展缓慢的规划项目列为督察督办重点。在现场办公中,督查组就所发现的问题,与当地政府共同商量加快项目建设的具体措施,同时现场约谈当地党政“一把手”,督促他们根据国家和省里要求的项目完成时限,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方案和工期,确保完成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