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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桂琼三省抵御北部湾海域船舶溢油污染

2009-11-12   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1月11日,海南、广东、广西三省海事部门在广西首府南宁签订《北部湾海域船舶溢油应急联动机制》,共同抵御北部湾海域重特大船舶溢油污染事故。

  北部湾是位于中国雷州半岛、海南岛、广西壮族自治区及越南之间的一个半封闭的海湾,水域面积近13万平方公里,近岸80%以上海水达到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海洋环境优越。北部湾海域海洋资源十分丰富,不仅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优良的渔场,还有众多珍贵而又脆弱的环境敏感资源,特别是红树林、儒艮、白海豚等珍稀物种和资源被列入国家自然保护区范畴。

  “此外,我国北部湾海域紧邻越南,面向东盟各国,一旦发生重大污染极有可能扩散到越南等东盟国家。因此,确保海上运输安全和水域环境清洁,为环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保驾护航已经成为海事部门的紧迫任务。”广西壮族自治区海事局局长李国凯说。多年来,环北部湾沿岸的广西、广东和海南海事部门一直致力于防治船舶污染的监管工作,在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船舶污染的同时,努力推进辖区的船舶溢油应急能力建设,但在应急反应机制、应急装备和应急队伍建设方面仍存在很大差距。

  《北部湾海域船舶溢油应急联动机制》确定了一系列促进船舶溢油应急反应和处置工作的区域合作机制:建立合作各方定期协调沟通制度;建立突发船舶污染事故和险情的通报机制;建立区域重大船舶污染溢油污染事故应急联动协调制度;搭建信息沟通交流平台;建立合作各方相关分支机构的协调联系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统一的船舶污染损害索赔管理机制;建立联合演习和联合培训制度。

  据介绍,联动机制还将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平台,遵循《OPRC1990公约》(油污应急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的原则,不断扩大与本区域有关国家的溢油应急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