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环保厅召开了首次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会议对云南环保宣教工作的现状进行了分析,针对宣教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云南省环保厅将在2010年建立完整的环境宣教网络、规范的工作机制、考核奖励机制和较为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并将开展社会融资渠道,设立全民环境教育捐赠账户或环境宣教基金,广泛吸纳各类社会资金。
近年来,云南省环保宣传突破了“小环保”、“单打一”的局面,先后与美国、英国、瑞典、日本等国外相关机构开展了环保宣传教育的项目合作,与国内各省市开展了合作与交流。同时,还形成了以群众举报投诉、信访、新闻舆论监督和新闻发布制度等为主的公众参与制度,通过发布重大的环境保护活动和重要法律法规出台的信息,公布环境状况,发布空气质量日报等,实现了环境政务公开、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得到维护,有效提升了公众的环境意识。
但是,云南的宣教工作也面临着能力建设薄弱、经费不足、宣传手段单一、公众参与机制不规范等问题。摸底调查的结果显示,全省环保宣教系统只有4个专职宣教事业机构,兼职宣教行政机构48个,从省级到州(市)均无独立的专职行政机构负责环保宣教,均为兼职机构——法规宣教处(科);全省除省厅和昆明市、红河州、临沧市3个州(市)局设有专门的宣教事业机构——宣教中心(站)外,其余州(市)均无宣教事业机构;县级环保部门无1县设有宣传事业机构。同时,专、兼职环保宣教工作人员142人,占全省环保系统的3.2%,多年来,宣教中心人员进多出少,超编严重,且相关技术人员偏少。
针对这些问题,云南省环保厅副厅长任治忠表示,环保宣教工作改革创新势在必行。将在2010年建立完整的环境宣教网络、规范的工作机制、考核奖励机制和较为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同时,积极开通融资渠道,设立全民环境教育捐赠账户或环境宣教基金,广泛吸纳各类社会资金。除设立基金外,也可以通过国际交流合作等方式引入国际资金服务宣传教育事业发展。此外,还可以建立各种类型的环境教育基地,为社会公众接受环境教育提供便利和条件。
为了全面了解掌握全省环保宣教工作的总体状况,云南省环保宣教中心对全省环保宣教工作做了详细的摸底调查,分别召开了企业负责人和基层环保部门座谈会,并向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发放了宣教能力建设现状调查表145份,45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