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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新国标征求意见节后提交 将弱化脚骑功能

2010-01-14   来源:北京日报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在国家标准委暂缓实施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标准后,电动自行车国标修订加快了步伐。1月13日,记者从中国自行车协会获悉,该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正就电动自行车国标的修订征求意见和建议,预计春节后将形成征求意见稿提交国家标准委。据透露,新国标修订的核心问题是重新界定电动自行车概念,可能弱化脚踏骑行功能,将电动自行车定义为“低速特性的电动两轮车”。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要求,电动自行车国标修订将遵循四大原则:符合安全、环保和节能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为电动自行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留有空间;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安全与权益;广泛听取并充分尊重社会各方意见。

   电动自行车国标将在哪些方面作出修订?据参与讨论的企业代表透露,目前企业和协会取得的最大共识是,电动自行车概念应该重新定义。

   绿源集团董事长倪捷认为,过于强调自行车要素,即脚踏功能,实际上与市场需求相冲突。他建议,新国标可以参照欧洲标准,将电动自行车分为两类,一是轻便运动的脚踏型,电力驱动为主,脚蹬可以减少电池消耗甚至增加电池能量储备;二是没有脚踏板的电动自行车,电池会更重,续航里程更长,但仍保留低速特性,与高速特性的电动摩托车相区别。

   参考自行车时速25公里的通用标准,倪捷认为,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应该限定为低谷电压时满足时速25公里要求,峰值电压时不超过32公里时速。为了确保安全,电动自行车同时应具备更强的制动性能。目前,主要电动自行车企业正在对全天候条件下的制动性能进行分组测试,以尽快提交试验报告。

   不过,电动自行车企业希望弱化脚踏功能的国标修订,必然遭遇摩托车行业的激烈反对,因为速度较快,续航里程长的电动两轮车,正是自行车、摩托车两大行业拼抢的主要阵地。记者了解到,去年年底,天津市技术监督局标准处召开电动自行车国标修订意见征询会,对脚蹬、车重、车速三个关键点展开讨论,初步达成的共识明确强调,基于电动自行车的属性,应坚持并应该保留脚蹬并且具有骑行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