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臭味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江北一家鱼粉加工厂8年里被环保部门处罚了4次。最后一次是去年7月,市环保局依法作出了停止生产的行政处罚。但在昨天的环境执法后督查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却发现,这家企业仍然在生产。
昨天的专项行动中出现了两张新面孔,她们是去年由本报、市环保局和团市委联合提议成立的“生态之友”环保志愿服务总队环保监督团的两名队员——宁波大学图书馆的李英、宁波市委党校的任春晓。
江北兴鹤海味加工厂位于江北区孔浦街道下道头。“该企业2000年11月经环保审批后成立并进行生产,但没有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也未经环保验收。”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企业一直处于违法生产状态,周边居民对臭味的投诉也越来越多。2002年,该企业两次被市环保局行政处罚,分别罚款3万元和5万元。
之后,该企业一直处于停停开开的生产状态。2008年4月,由于居民投诉,环保部门再次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罚,这次又罚了5万元。后来,环保部门回访发现该企业已经停产。去年夏天,周边居民又投诉说,臭味又出现了。环保部门立即检查,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0万元。
昨天是环保执法人员第五次来到这家企业。还没到厂区,记者就闻到了一股腐烂的味道。看到执法人员的到来,企业负责人并不惊慌,他还抛出怪论:“我加工的原料是鱼头、鱼骨等下脚料,我不去收的话,污染就更严重。罚款就当是在税收外,再为国家做点贡献。”
执法人员一语道破了该企业坚持生产的原因:“因为违法成本远小于违法所得。”据了解,鱼粉的利润每吨三四千元,如果一年生产500吨鱼粉,就能赚100多万元。环保部门8年4次处罚,一共才罚了23万元。
执法人员解释说:“根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这类企业处罚的最大力度就是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0万元。鉴于企业仍然没有按照行政处罚停止生产,我们已提请人民法院,申请对这家企业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