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环境隐患,确保环境安全,重庆市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制。制定《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环境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继续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量化考核。加大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在年终考核中所占比重。
三是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
四是健全增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突出落实环境风险防范的企业险企业的环境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责任,督促各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环境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引导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自觉性。通过督促对企业隐患排查隐患治理制度的考核和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