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经环保部核定,2009年,内蒙古污染物减排指标继续保持“双降”,其中二氧化硫已提前达到“十一五”目标。
据介绍,内蒙古2009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39.88万吨,比2008年下降2.25%,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的102.06%;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7.85万吨,比2008年下降0.55%,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的92.27%。
遏制高硫煤的使用,成为2009年内蒙古减排工作的最大亮点:除340万千瓦不需安装脱硫设施的低硫煤机组外,3860万千瓦机组在全国率先实现全部脱硫,平均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内蒙古还率先在全国开展煤质分析,有力地推动了二氧化硫减排。
内蒙古环保厅厅长苏青说,全区12个盟市首次全部实现“双降”,为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0年,内蒙古将以污染减排和规划环评作为调整结构、转变方式的重要举措,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抓手,争取全面完成“十一五”各项环保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