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印发了《重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重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完成了环保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政策研究课题,正在起草投保条款和费率,即将在12个试点企业开展试投保业务。
二是积极探索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市政府下发了《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试点方案》,明确凡是新增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的项目,必须先通过排污交易获得排放指标,然后审批项目环评。2009年12月25日,我市成功举行了西部地区首批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启动仪式,当日成交总额为805.5万元。
三是开展工业企业原址污染土壤修复。我市城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已从试点、示范逐渐成为常态化工作,对95家工业企业原址场地进行了环境风险定性评估,对重庆天原化工总厂和重庆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开展了原址污染场地定量评估工作,启动了全国最大的POPs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开展了高风险企业场地预警及防控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履约试点项目。率先在全国完成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和更新调查工作,摸清底数;率先在全国建立二恶英快速筛查实验室,形成国家二恶英(西南)监测中心和快速筛查实验室定性定量评估体系,为二恶英环境管理提供了经济技术可行机制;率先在全国开展保护臭氧层环境管理在线培训;率先启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十二五”规划编制,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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