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中国环境保护部与国家海洋局2日在北京签署《关于建立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沟通合作工作机制的框架协议》,决定在重点海域污染控制、海洋生态保护等方面加强合作,合力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沿海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根据协议规定,双方将在9个领域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合作,其中包括加强海洋功能区划和规划方面的协调,共同开展重点海域氮、磷、石油类及重金属污染的控制工作,做好海洋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衔接,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强化海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有效联动,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数据与技术共享,推动履行相关国际公约和国际合作,开展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建立双方工作的日常联系工作机制等。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在协议签署仪式上说,随着新一轮沿海开发的兴起,海洋环境承受巨大压力,海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形势严峻。他建议进一步完善海洋与环境保护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并敦促沿海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建立相应的合作机制,以形成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