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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环保局制订2010年建设项目管理新思路

2010-03-03   来源:中国环境报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度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促进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临沂市环保局制定六项措施,创新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思路。

  一、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积极参与市政府宏观经济决策及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引进和建设,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区域发展规划的项目跟踪服务,限期办结环保手续,确保不因环保问题影响项目的建设及运行,使其尽快产生经济效益。

  二、落实环保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全市发展规划,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环评文件;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及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不越级审批及擅自降低环评等级。同时,与市发改委、建设局、国土局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互通本部门最新动态以及需协调配合的事宜。

  三、规范审批程序。在建设项目具体审批工作中,继续加强从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区域规划、总量控制和节能减排等级等内容的基础上,增加环境风险换评估制度,确保不出现错批及违规审批的现象。同时,规范新建项目新增排污总量的审批,对替代削减方案不落实的不予审批。

  四、简化办事程序。制定环评审批及验收程序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把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批时间比法定审批时间分别缩短至15日、7日、3日(材料齐全的现场办结);竣工项目验收材料齐全的10日内完成验收。

  五、增强服务意识。在具体审批工作中,立足服务意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做到热情服务,清正廉洁。

  六、强化全程监管。不断加大对已批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已批项目严格按照环评文件批复的要求去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同时,加大建设项目验收力度,建立全市建设项目管理动态档案,掌握企业执行环保制度的情况和治污设施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