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实现到2020年我国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增加13亿立方米的“双增长”的新目标,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全面实行以森林抚育为重点的营造林补贴政策已成为当务之急。
具体实施中,要在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补贴范围,逐步实现对营造林的全面补贴。鉴于目前补助标准低于实际营造林成本,营造林积极性和森林经营质量及效益不高的现实,应该科学确定不同地区、不同林种、不同用途造林抚育补助标准。同时逐步建立森林经营补贴管理机制,其核心内容至少应包括补贴依据、类型、方式、额度、资格、造林要求、评估程序、批准和执行、核查验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