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内蒙古乌海市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实现“双降”。
为确保按期完成总量减排目标,2009年,乌海市政府出台了全区首个《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着力构建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实施绿色信贷,向金融部门提供了160户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信息,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分别实施限贷、停贷、收贷。积极应对2009年上半年两项主要污染物“一升一降”局面,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意见》,通过8月底、11月底分两批坚决关停16户60万吨以下焦化企业、加快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管网建设进度、加强矿产资源开采污染治理等十项举措,全力推进减排工作。建立减排倒逼机制,全面提速落后产能淘汰进程,关停电力、焦化等落后生产企业82户。仅关停焦化企业一年就减排二氧化硫3.4万吨。针对减排工作进展,及时向各区政府发出减排黄色、红色预警,并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及市监察局强化对三区及重点减排项目的督察。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在2007年首次出现拐点的基础上,连续三年实现“双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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