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为改善煤炭发运站台周边及铁路沿线的大气环境质量,减轻煤尘污染对当地居民身体健康的影响,日前,太原铁路局和山西省环保厅联合发起整治煤炭发运站煤尘污染专项行动,要求不符合环保标准的煤炭发运站必须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否则要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并要拆除煤炭发运设施。
此次煤炭发运站煤尘污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是:对山西省境内所有已经建成并投运的煤炭发运站、专用站台(含煤焦混发站台、企业自有直发站台)等进行煤尘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全面控制煤炭储存、装卸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对2006年11月1日以后建成投运而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未履行环保“三同时”手续的煤炭发运站,要责令其限期补办环保手续。同时要求,各煤炭发运站需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对于逾期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煤炭发运站,环保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并要予以关闭或或淘汰。对于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的煤炭发运站将依法加倍征收扬尘污染排污费,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没有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此外,2010年6月以后,所有粒度在35毫米及以下的煤炭经铁路运输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抑尘处理,验收合格的煤炭发运站,铁路部门将优先安排煤炭发运计划,优先调配运力。如果验收不合格,不仅会被取消发运计划,而且铁路部门还会对其实施限运。